辦理本校115年度傑出校友選拔活動
一、依本校傑出校友選拔及表揚作業要點辦理。
二、活動宗旨:獎勵畢業傑出校友,彰顯校友成就以隆校譽,樹立校友楷模,鼓勵在校同學見賢思齊。
三、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止。
四、推薦資格:
(一)畢業後從事藝術工作,表現傑出,獲全國性或國際性公開表揚或獎勵者。
(二)畢業後從事藝術相關工作,表現傑出,對國家、社會具有特殊貢獻者。
(三)畢業後從事進修或學術研究工作,成果豐碩,足為在學者表率者。
(四)畢業後從事各類社會公益活動造福社會,有傑出貢獻者。
(五)具有其他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者。
五、推薦方式:歡迎本校專任教職員、各學系、系友會、校友會推薦候選人。請填列推薦表格(參考附件),
並檢附候選人重要傑出事蹟,以書面方式送交研發處。
六、經各學系推薦人員,請於115年2月26日前,檢附系務會議紀錄及推薦相關資料表送交研發處。俾利辦理
年度傑出校友選拔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