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事宜
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姊妹校學生交換甄選事宜
- 依據「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赴大陸地區姊妹校學生交換甄選要點」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姊妹校學生交換甄選事宜。
- 有意申請之學生請檢具下列表件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請學系將系務會議審核推薦優先順序之申請學生名單及申請表件,於2022年4月1日(五)中午前,交由研究發展處彙整。
(一)申請表一份。(申請時為大一、大二學生)
(二)前一學年成績單一份。(學業成績及操行分數需達80分)
(三)家長同意書。
(四)身分證及學生證之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五)本校研修計畫書一份(格式不拘,1000 字以內)。
(六)申請交換學校申請表。
(七)代表個人專業成就的作品(論文、演奏會、演出片段影片均可,文件請提供紙本資料,並將資料彙整成一個電子檔,連同影片燒錄成光碟,交換至研發處)。
- 獲選學生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須繳交本校學雜費,不需另付對方學校學雜費,住宿費則依各校規定為主;惟簽證、保險及生活支出等開銷則需自付。
- 交換學生需於回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心得報告1份(3000字以上,照片5張以上,解析度150dpi),並配合本校辦理學生交換心得分享會。
- 學務處己於106年12月訂定「優秀交換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符合資格之學生請於返國後次一學期開學後2週內,向學務處申請奬助。
- 申請名額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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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地區 |
學 校 |
名 額 |
費 用 |
交流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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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
上海 |
上海戲劇學院 網址: |
二校區共1-2名 ※蓮花校區 1.戲曲表演(京劇) 2.戲曲音樂表演(京劇器樂) 3.木偶表演 |
1 名 |
需繳交本校學雜費 自行負擔旅費 住宿費 生活費 辦理手續等相關費用 |
111年第1學期 交換一學期 (111.09-1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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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校區 1.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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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依教育部來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各級學校赴陸地區短期教育交流與學生研修(交換、實習)等活動暫緩辦理,視後續疫情發展再恢復交流活動,但為確保開放後學生能如期前往,故先辦理申請作業。
- 中國戲劇學院暫停交換作業尚未啟動。
- 最後確定名單以申請學校核准之名單為主。
- 費用說明:
(1)交換生在交換學習期間需支付其學籍學校學費,個別課程收費情形請諮詢各校部門負責人。
(2)上海戲劇學院住宿費:一學期約600元人民幣。
(3)以上為參考價格,若校方調整,則配合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