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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姊妹校交換學生甄選事宜

本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姊妹校學生交換甄選事宜

  • 依據「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赴大陸地區姊妹校學生交換甄選要點」辦理111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姊妹校學生交換甄選事宜。
  • 有意申請之學生請檢具下列表件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請學系將系務會議審核推薦優先順序之申請學生名單及申請表件,於2022年4月1日(五)中午前,交由研究發展處彙整。

(一)申請表一份。(申請時為大一、大二學生)

(二)前一學年成績單一份。(學業成績及操行分數需達80分)

(三)家長同意書。

(四)身分證及學生證之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五)本校研修計畫書一份(格式不拘,1000 字以內)。

(六)申請交換學校申請表。

(七)代表個人專業成就的作品(論文、演奏會、演出片段影片均可,文件請提供紙本資料並將資料彙整成一個電子檔連同影片燒錄成光碟交換至研發處)。

  • 獲選學生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須繳交本校學雜費,不需另付對方學校學雜費,住宿費則依各校規定為主;惟簽證、保險及生活支出等開銷則需自付。
  • 交換學生需於回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心得報告1份(3000字以上,照片5張以上,解析度150dpi),並配合本校辦理學生交換心得分享會。
  • 學務處己於10612月訂定「優秀交換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符合資格之學生請於返國後次一學期開學後2週內,向學務處申請奬助
  • 申請名額及資訊

國家

地區

 

  

  

交流期間

中國

上海

上海戲劇學院

網址:

http://www.sta.edu.cn/

二校區共1-2

蓮花校區

1.戲曲表演(京劇)

2.戲曲音樂表演(京劇器樂)

3.木偶表演

1

需繳交本校學雜費

自行負擔旅費

住宿費

生活費

辦理手續等相關費用

1111學期

交換一學期

(111.09-112.01)

※華山校區

1.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1

備註

  1. 依教育部來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各級學校赴陸地區短期教育交流與學生研修(交換、實習)等活動暫緩辦理,視後續疫情發展再恢復交流活動,但為確保開放後學生能如期前往,故先辦理申請作業。
  2. 中國戲劇學院暫停交換作業尚未啟動。
  3. 最後確定名單以申請學校核准之名單為主。
  4. 費用說明

(1)交換生在交換學習期間需支付其學籍學校學費,個別課程收費情形請諮詢各校部門負責人。

(2)上海戲劇學院住宿費:一學期約600元人民幣。

  (3)以上為參考價格,若校方調整,則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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