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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藝術行政實習計畫甄選訊息

 

一、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114年9月25日兩廳院人資字第1141001354號函。

二、實習對象:研究所或大學部在學學生。

三、實習期間:自115年2月至7月,為期5個月。為鼓勵全程參與之實習生,本場館於實習期滿後提供每人每月新台幣8,000元獎學金。

四、申請日期:114年10月1日起至31日止。洽場館人資組(02-3393-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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