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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辦理大學院校學生實習實施計畫」資訊

 

活動宗旨:瞭解少年犯罪防治工作實務,培育少年社會工作輔導人才。

活動對象: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

申請人數:上下學年度各6名,暑期實習生12名,全年以24名為 原則。

申請期限:上學期實習6月5日前、下學期實習於12月5日前、暑期實習4月5日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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