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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辦理「112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青年局112年5月23日高市青輔字第11230360600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青年職涯競爭力,該局推動「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整合高雄市實習資源,建立「大港青年實習站」媒合平台,與企業共同推動人才培育,為高雄青年學子網羅各行各業的實習職缺。

三、適用實習申請對象為設籍高雄或就讀於高雄市轄內各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之青年。(含111學年應屆畢業生)

四、申請方式逕至「大港青年實習站」搜尋職缺、投遞履歷,由各實習企業篩選面試及錄取,參與完成至少160小時實習時數,於實習期間企業提供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薪資。

五、檢附活動海報電子檔(EDM)1份。

六、本計畫大港青年實習站網頁連結: https://youth.kcg.gov.tw/intern/,如需洽詢計畫相關問題,可連繫本案窗口周小姐、張小姐,電話:07-3321068分機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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