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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北區職業訓練中心有關「103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受理申請

主旨:有關「103學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03年1月1日至2月7日止(郵戳為憑),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102年12月30日職訓字第102006093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有意申請者,請於期限內將申請文件函送本中心彙管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進行初審作業,地址為11656臺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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