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傑出校友選拔及表揚作業要點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傑出校友選拔及表揚作業要點
民國100年3月9日第115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本校為獎勵畢業傑出校友,彰顯校友成就以隆校譽,樹立校友楷模,鼓勵在校同學見賢思齊,特訂定本要點。
二、有關傑出校友之推薦、審核及表揚方式等,悉依本要點辦理。
三、選拔對象:凡本校各系(科)所畢業生,以往未曾接受表揚之校友(不含在校學生)。
四、推薦資格:凡具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予以推薦表揚:
1.畢業後從事藝術工作,表現傑出,獲全國性或國際性公開表揚或獎勵者。
2.畢業後從事藝術相關工作,表現傑出,對國家、社會具有特殊貢獻者。
3.畢業後從事進修或學術研究工作,成果豐碩,足為在學者表率者。
4.畢業後從事各類社會公益活動造福社會,有傑出貢獻者。
5.具有其他傑出表現或特殊貢獻者。
五、推薦及選拔程序:
1.推薦作業由研發處負責彙整,於每年3月底完成,由本校專任教職員、各科系及系友會、校友會等分別推薦。為簡化程序,推薦候選人時請簡要填列推薦書表格(如附表),並檢附候選人重要之傑出事蹟,以書面方式提出。
2.審查方式:由校長聘請曾任或現任本校師長或校友代表5-9人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候選人應獲得出席審查小組三分之二以上票數通過,始得通過選拔為當選人,並接受表揚。
六、表揚方式:
1. 於每年校慶大會時公開表揚並頒發「傑出校友」獎狀。
2. 傑出事蹟刊登於「大戲臺」、「校網站」表揚,以廣影響。
3. 當選紀錄登錄於校史館資料內以為紀念。
4. 安排傑出校友於返校傳承生涯規劃、奮鬥成功之心路歷程,以砥礪後進學子。
七、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傑出校友推薦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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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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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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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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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別 |
□高職 □二專 □二技 □大學 |
畢業年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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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科科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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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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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歷 |
學 校 名 稱 |
畢(肄)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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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處 |
郵區(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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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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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O) (H)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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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事蹟 簡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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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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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人簽章: 推荐單位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