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研究發展處 徵聘專案助理臨時人員甄選公告
一、人員類別:專案助理1名
二、資格條件:
1. 學士級 (含 以上 )畢業。
2. 語言能力 (英語或其他語言 )證明尤佳。
3. 具有 展演 及學術活動 規劃 行政事務 經驗 或辦理教育部補助計畫活動經驗者佳。
4. 組織管理及計畫規劃能力、預算經費控管能力,良好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能獨立作業能力,並具良好情緒管理能力。
5. 熟悉電腦文書系統處理 (Excel, Word, e-mail基礎能力 )。
6. 能配合業務彈性加班。
三、工作項目
1. 配合本校執行教育部 115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補助藝術大學辦理特色領域計畫 。
2. 辦理國際交流相關業務。
3. 協助 研究發展處 各項行政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聘期: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表現與單位需求續聘。
五、薪資福利:依本校教學資源中心專案人員管理注意事項之薪資基準表標準給薪(學士第 1級 38,920元或碩士第 1級 45,592元)。
六、工作地址:臺北市內湖路二段177號 及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 66巷 8之 1號。(內湖校區、木柵校區)
七、應附資料及證件:
1.自傳表
2.履歷(或簡歷 )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證明 )。
八、報名及甄試方式:
1.請將上述文件 於 115年 8月 24日 (星期 一 )23:59前,以 E-mail寄至c369121545@gm.tcpa.edu.tw,逾期不予受理。
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專案助理」。
3.聯絡人: 張先生 ,電話 :(02)2796-2666分機 1145。
4.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則不另通知 。
九、甄試日期:另以電話通知 。
十、考試地點:臺 北市內湖路 2段 177號 。
十一、錄取通知:依面試成績擇優正取1名, 視情況 備取 2名 。經錄取人員,另行通知簽約。
二、資格條件:
1. 學士級 (含 以上 )畢業。
2. 語言能力 (英語或其他語言 )證明尤佳。
3. 具有 展演 及學術活動 規劃 行政事務 經驗 或辦理教育部補助計畫活動經驗者佳。
4. 組織管理及計畫規劃能力、預算經費控管能力,良好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能力、能獨立作業能力,並具良好情緒管理能力。
5. 熟悉電腦文書系統處理 (Excel, Word, e-mail基礎能力 )。
6. 能配合業務彈性加班。
三、工作項目
1. 配合本校執行教育部 115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 -補助藝術大學辦理特色領域計畫 。
2. 辦理國際交流相關業務。
3. 協助 研究發展處 各項行政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聘期: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表現與單位需求續聘。
五、薪資福利:依本校教學資源中心專案人員管理注意事項之薪資基準表標準給薪(學士第 1級 38,920元或碩士第 1級 45,592元)。
六、工作地址:臺北市內湖路二段177號 及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 66巷 8之 1號。(內湖校區、木柵校區)
七、應附資料及證件:
1.自傳表
2.履歷(或簡歷 )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證明 )。
八、報名及甄試方式:
1.請將上述文件 於 115年 8月 24日 (星期 一 )23:59前,以 E-mail寄至c369121545@gm.tcpa.edu.tw,逾期不予受理。
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專案助理」。
3.聯絡人: 張先生 ,電話 :(02)2796-2666分機 1145。
4.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則不另通知 。
九、甄試日期:另以電話通知 。
十、考試地點:臺 北市內湖路 2段 177號 。
十一、錄取通知:依面試成績擇優正取1名, 視情況 備取 2名 。經錄取人員,另行通知簽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