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財團法人研華文教基金會【研華卓越菁英獎】藝術獎學金,鼓勵本校學生踴躍申請
- 設立宗旨:
研華文教基金會為鼓勵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具表演藝術學習專長、富涵傳統藝術天分之學生,積極向學、多元發展、力求上進,並進一步培育菁英,落實「ABLE菁英獎」之精神,藉此彰顯與表揚學生優異成績與技藝卓越表現,特別制定本藝術獎學金要點。
- 獎勵對象及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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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級別 |
研華卓越獎學金 |
研華菁英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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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部 (全校共6系) |
30,000元整 (每系各1名,共6名) |
20,000元整 (每系各2名,共1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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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職部 (民俗技藝學系) |
20,000元整 (*1名) |
10,000元整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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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部 (民俗技藝學系) |
10,000元整 (*1名) |
5,000元整 (*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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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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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整 (不分系可增額*2名) |
- (一)研華卓越獎學金:獎勵全校六系具傳統技藝、表現卓越之學院部在學學生。每系各1名,每名3萬元。民俗技藝學系學術科優異之高職部、國中部在學學生,高職部1名,每名2萬元;國中部1名,每名1萬元。
- (二)研華菁英獎學金:獎勵全校六系學術科優異之學院部在學學生,每系各2名,每名2萬元。民俗技藝學系學術科優異之高職部、國中部在學學生,高職部3名,每名1萬元;國中部3名,每名5仟元。
另,當年度若有校方肯定值得獎勵之學院部學生,可不分系酌予增額共2名
每名2萬元,資格條件比照本類獎學金申請標準。
- (三)該經費委請學校協助分發,依本要點統籌辦理,以實際審查核定名單之總額、發給獲獎學生。
- (四)本獎學金採可追溯機制,原為本校高職部、國中部畢業之新生不受系部級畢業限制。例如:高一生可以本校國中三年級成績申請高職部之獎學金;學院部一年級學生可以本校高三成績申請學院部獎學金,以此類推。但若高中職、國中之原畢業學校不在本校者,則不接受申請。
- (五)以上兩項獎學金申請時程一致、但不得重複獲獎。
- 獎學金類別與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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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華卓越獎學金 |
研華菁英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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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操行)評估 |
無大過(或累滿三小過)紀錄/缺曠課紀錄並將列入評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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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成績 |
全學年總平均70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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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科成績 |
全學年術科成績為班級前三名 |
全學年術科成績為班級前五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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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應備文件 |
1.報名表 |
1.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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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方式 |
書面初審與面談複審 |
書面審查(初審及複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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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學科及術科成績、皆以前一學年成績提供。
※另,研華文教基金會亦提供校方,每年總額10萬元上限之學生助學金,以用於特殊情況之學生申請小額助學金(每名2千元至3千元不等),採「隨到隨審」制,校方得視臨時情況召開相關評估會議後,向基金會申請。
- 相關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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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 |
說明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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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0/21 |
開放送件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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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
收件截止 |
10/21 12:00後不接受補件,請欲申請學生提早申請,避免因資料不齊全,而錯失申請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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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1/8 |
書面初審 |
「研華卓越獎學金」 入圍名單將於11/8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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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前 |
複審 |
入圍「研華卓越獎學金」複審者請保留時間參與面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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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前 |
公告獲獎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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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前 |
頒獎 |
擇日舉辦 |
相關洽詢:
02-279626666 分機1144 專案助理 陳桂蓮
E-mail:10954012@gm.tcpa.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