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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辦理「111年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青年局111年5月31日高市青輔字第11130377400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高雄市青年職涯競爭力及能量,該局推動「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作為連結平台角色,持續與高雄市學校、相關企業交流合作,整合高雄市實習資源,與企業共同推動人才培育,為高雄青年學子網羅各行各業的實習職缺,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適用實習申請對象為設籍高雄或於高雄市轄內各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之青年。(含110學期應屆畢業生)

四、申請方式逕至104人力銀行「大港青年實習站」蒐尋興趣的職缺、投遞履歷,由各實習企業篩選面試及錄取,參與完成至少160小時實習時數,由企業提供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薪資。

五、大港青年實習站網頁連結:https://reurl.cc/M0OdVL。

六、檢附計畫EDM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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