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短期實習作業要點」及111年度暑假短期實習申請表
說明:
一、依據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1年3月18日傳藝綜字第1113001007號函辦理。
二、111年度暑假該中心可提供短期實習之名額共計3名(實習單位與實習內容詳如申請表),本案受理期限為111年5月15日,所需申請文件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辦理。
三、旨揭要點及申請表件可至該中心網站下載(http://www.ncfta.gov.tw)。
一、依據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1年3月18日傳藝綜字第1113001007號函辦理。
二、111年度暑假該中心可提供短期實習之名額共計3名(實習單位與實習內容詳如申請表),本案受理期限為111年5月15日,所需申請文件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辦理。
三、旨揭要點及申請表件可至該中心網站下載(http://www.ncft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