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
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第四點
修正規定
四、本補助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就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屬第一級者,
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七十;屬第二級者,最高補助比率為百
分之七十五;第三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八;第四級者,
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九;第五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
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第四點
修正規定
四、本補助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規定,就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屬第一級者,
最高補助比率為百分之七十;屬第二級者,最高補助比率為百
分之七十五;第三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八;第四級者,
最高補助百分之七十九;第五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