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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研發成果萌芽計畫」個案徵求

(一)申請機構:
1、以執行本部「國際產學聯盟」之機構為提案單位。
2、其他納入本部受補助單位者,請透過執行本部「國際產學聯盟」之機構進行提案申請。
(二)申請日期:107年10月31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三)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四)申請方式:請各「國際產學聯盟」於截止期限前,由各校萌芽計畫聯絡窗口統一彙整,將申請個案構想書與構想書摘要一式2份及電子檔光碟片(內含PPT和word檔)1份函送本部,並以副本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件或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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