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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豫劇團聘用演員(4名)徵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豫劇團團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職稱:聘用團員4名(生角或旦角演員)。

二、聘用期間:(俟本中心戲劇類團員甄審暨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經本中心機關首長同意後聘用)至107年12月31日止。

三、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對傳統戲劇演出、傳習具有熱忱者。

(二)聘用演員學經歷資格(具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1)大專院校傳統戲劇相關科系組畢業,具一年以上演員經歷者 。

(2)高中(職)戲劇藝術表演相關科系畢業,具一年以上相關劇種演員經歷者。

(3)高中(職)戲劇藝術表演相關科系畢業生,經審查通過,得支實習團員基本薪給,實習期限一年,期滿經評鑑成績優良,得以正式遴聘。

四、待遇:依行政院核定本中心團員酬金標準敘薪。

五、工作內容:生(旦)角及臨時委派之角色或任務。

六、甄選辦法:依本中心團員甄選遴聘作業要點辦理。

(一)書面審查/應試人員請在期限內,掛號郵寄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資料,合格者擇優術科考試及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退件。

(二)考試項目(詳如附表)。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書件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所附證件影本,恕不退件)。

(二)受理期間:自4月12日起至5月31日下午17點截止。

(三)參加甄選人員請詳細填妥報名表後,備同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資料,於截止日前寄交本中心臺灣豫劇團,並請加註「應徵聘用團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甄選結果:錄取榜單於本中心臺灣豫劇團網頁公佈,並電話通知報到時間及相關事項。

九、臺灣豫劇團地址:高雄市813左營區實踐路102號

電話:(07)5828753轉54 侯先生


備註:

一、「指定」甄選部份-30%

1.身段:耍叉、耍鎚、走邊、趟馬、起霸、槍花、刀花、耍鞭、出手(擇二)。

2.唱腔:京劇、豫劇、或歌仔戲自選擅長的唱段(需配合身段)。

3.基本功:以毯子功為限,如台蠻、小翻等。



二、「自選」部份-30%

1.唱、唸、作、打任一強項。

2.或其他可供加分項目。



三、面試-40%

詳情請參考:https://www.ncfta.gov.tw/information_46_81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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