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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檢送本局「106年度文創藝術、設計媒合產業補助計畫」 相關資料(詳附件1至5)

一、為發展具本市特色文化創意產業、鼓勵優秀創意人才結合,並為本市博物館及各項文創活動發展注入新意,特定本計畫。藉以促進藝術家、文創工作者、學校學生與產業界之合作,以發揮地方產業文化價值及創意內涵。
二、計畫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一)收件期間:即日起至106年11月6日止。
(二)主題設定:
1、平面設計類
(1)新北市特色活動主視覺設計
(2)新北市博物館圖像延伸應用設計
2、產品設計類
(1)新北市政府文創商品設計
(2)新北市博物館周邊商品設計
(三)申請資格
1、個人:凡年滿十八歲或就讀大學院校之學生,具行為能力之個人或師生團隊。
2、團體:依相關法令合法登記或立案之商號、公司、非營利法人或非法人團體。
(四)補助金額:
1、平面設計類: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
2、產品設計類:每案最高補助20萬元。
三、申請資格不限設籍新北市,相關資料可至本局(http://ww
w.culture.ntpc.gov.tw/)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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