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規定。
一、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七點修正後全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本次要點修正發布前補助之價創計畫,主持人已有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者,第五點第三項件數限制不予追溯。未來價創計畫新擷取案及107年度之延續計畫,主持人均不得在同一執行期間內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
二、本次要點修正發布前補助之價創計畫,主持人已有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者,第五點第三項件數限制不予追溯。未來價創計畫新擷取案及107年度之延續計畫,主持人均不得在同一執行期間內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