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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徵》 聘用人員

徵才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官職等
職稱
聘用團員(助理編導)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106/07/03~106/07/14
資格條件
(一)依本中心戲劇類團員甄選遴聘作業要點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5條辦理。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從事媒體宣傳、行銷企劃等相關工作具經歷者佳。
(三)對藝術行政及研究推廣等工作有興趣,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關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具操作能力。
(五)具備第二外國語言說、寫等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兩岸及國際文化交流業務。
(二)演出製作統籌承辦。
(三)行銷影片製作及網路宣傳。
(四)演出宣傳文案撰擬及臉書經營。
(五)本團文典系統業務執行。
(六)活動輪值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戲曲中心 國光劇團(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壹、作業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報名資料(含相關證件)於106年7月14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前,掛號郵寄至國光劇團 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聘用團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電子郵件信箱。
二、報名資料:請依下列規定送交報名資料,資料不齊恕不受理,報名資料一式5份,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併裝於信封袋內。
(一)報名表1份(請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新聞公告/行政公告項下下載),自傳請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貼最近二寸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張。
(二)學經歷證明文件。
1.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尺寸單面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
2.以國外學歷報考者需繳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指定機關(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其中文譯本(如尚未認證得先自行翻譯成中文),若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甄選方式:
1.第一階段: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筆試及面試,即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第二階段:考試日期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時請自備個人工作實績資料供面試委員參考。
貳、其他事項:
一、甄選公告、報名表請至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新聞公告/行政公告項下下載,有關報名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chmei@kk.gov.tw,主旨註明「應徵聘用團員」。
二、甄選當天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停止上班則本次甄選另行擇期辦理,辦理日期於本中心國光劇團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
三、錄取名單於本中心國光劇團網站公告,並由本中心國光劇團電話通知當事人。
四、錄取人員經通知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時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錄取者試用期三個月,期滿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
六、本中心國光劇團為專業表演團體,部分工作時間需配合下班後及假日展演活動之安排,未能配合者請勿報名。
七、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
八、洽詢電話:02-88669600#1681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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