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檢送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發展應用平台說明手冊影本 資料1份
一、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依據「職業訓練法」第4條之1規定與行政院103年2月14日「人才政策會報」第3次會議決議,業彙整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103年已建置「職能基準」成果計有60項,彙收成果資料已置於職能發展應用平台(iCAP網站),該署特於上述會議中提案建議本部積極鼓勵學校發展職能導向課程。
二、請各校參考附件資料,或上網點選查閱iCAP說明手冊、職能導向課程發展指引
(http://icap.wda.gov.tw/Knowledge/Knowledge_file.aspx),並查閱目前已公告之職能基準明細(http://icap.wda.gov.tw/Resources/resources_Datum.aspx),納入各校科系特色與課程發展參考。
二、請各校參考附件資料,或上網點選查閱iCAP說明手冊、職能導向課程發展指引
(http://icap.wda.gov.tw/Knowledge/Knowledge_file.aspx),並查閱目前已公告之職能基準明細(http://icap.wda.gov.tw/Resources/resources_Datum.aspx),納入各校科系特色與課程發展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