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國立臺灣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演奏員甄選公告
壹、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傳統藝術中心
官等職等:聘用328-424薪點
錄取名額:1. 胡琴演奏員1名、2. 琵琶演奏員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灣國樂團(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5樓)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6月18日17時截止收件
貳、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
一、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未具外國國籍,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得報名。
1.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音樂科系或國樂科系畢業者。
2.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其他科系畢業,具有國樂器之優良演奏技能及經驗者。
3.曾任登記有案之樂團專任團員5年(含)以上為佳。
二、工作項目:
1.參與本中心國內、外各項演練及相關活動。
2.執行樂團演練相關事務及展現演奏技藝。
參、作業方式:
一、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相關證件於104年6月18日17時前
以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
逕送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國家戲劇院5樓)臺灣國樂團張小姐收。
二、報名資料:
請依下列規定一次送交報名資料,所有報名資料一式8份,以A4紙張依序裝訂並裝於信封袋內。
1.證件(資格)審查表及履歷表(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
各欄位均須詳填。履歷表8份請均附彩色照片(彩色列印可)。
2.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學經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
以【資格條件】第3項報考者,須同時繳附樂隊演奏經驗證明文件。
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考試當天均需攜帶正本供查驗,
查驗無誤後始完成報到程序。
(2)以國外學歷報考者需繳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查驗之
畢業證書及其中文譯本 (如尚未查驗應先自行翻譯成中文)。
(3)應屆畢業生,若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請填寫「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
(4)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5)以上證明文件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故意登載不實或證明係偽造、變造者,
撤銷報名資格,報考者並自負法律責任;證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本中心得不受理。
三、甄選方式:
1.資格審查結果將由本中心專函通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2.通過初試者,擇優進入複試。
3.初試:
(1)指定獨奏樂曲:胡琴《第四二胡狂想曲》、琵琶《花木蘭》,
曲譜請自行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
(2)自選曲目1首,曲長不得超過5分鐘,請自行決定刪減部分。
(3)視奏:五線譜、簡譜各1首。
4.複試:
(1)指定合奏片段:104年7月7日公告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曲譜請自行下載。
(2)甄選委員現場即席提問,應考人即席回答或演奏。
(3)得自備個人過去演奏實績佐證資料以供參考。
(4)報考胡琴者,請自備二胡(如可以演奏其他拉弦樂器更佳,如板胡、京胡,樂器自行準備)。
(5)報考琵琶者,請準備琵琶(如可以演奏其他彈撥樂器,請自行準備)。
肆、甄選日期:
1.初試:(1) 胡琴104年7月6日 (2)琵琶104年7月7日。
2.複試:7月8日,時間另行通知。
如甄選當天遇颱風或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本次甄選另行擇期辦理,
辦理日期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布,不另行通知。
伍、甄選地點: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臺灣國樂團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國家戲劇院5樓)
網址:http://nco.ncfta.gov.tw
陸、應考相關規定:
一、應考須知(含甄選日期、流程)於104年6月29日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伴奏限以1人為限,得借用本中心臺灣國樂團鋼琴,標準音a=442。
三、本中心臺灣國樂團樂器僅供甄選場內使用,不提供甄選前練習使用,
應考人借用該樂器其成績表現不得歸責於本中心。
柒、其他事項:
一、證件(資格)審查表、履歷表及指定曲譜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
二、錄取名單於104年8月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告。
三、錄取人員將由本中心以專函通知並列冊候用,經通知應於規定時間內報到,
逾時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如報考人員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
四、本職缺錄取者試用期6個月,期滿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
五、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專業表演團體,部分工作時間需配合假日展演活動之安排,
未能配合者請勿報名。
六、視成績酌增備取各1名,候補期間6個月。
七、洽詢電話:02-2343-5252分機303 張小姐。
官等職等:聘用328-424薪點
錄取名額:1. 胡琴演奏員1名、2. 琵琶演奏員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灣國樂團(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5樓)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6月18日17時截止收件
貳、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
一、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未具外國國籍,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得報名。
1.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音樂科系或國樂科系畢業者。
2.國內外大專院校(含)以上其他科系畢業,具有國樂器之優良演奏技能及經驗者。
3.曾任登記有案之樂團專任團員5年(含)以上為佳。
二、工作項目:
1.參與本中心國內、外各項演練及相關活動。
2.執行樂團演練相關事務及展現演奏技藝。
參、作業方式:
一、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相關證件於104年6月18日17時前
以親自報名、委託報名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
逕送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國家戲劇院5樓)臺灣國樂團張小姐收。
二、報名資料:
請依下列規定一次送交報名資料,所有報名資料一式8份,以A4紙張依序裝訂並裝於信封袋內。
1.證件(資格)審查表及履歷表(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
各欄位均須詳填。履歷表8份請均附彩色照片(彩色列印可)。
2.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學經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
以【資格條件】第3項報考者,須同時繳附樂隊演奏經驗證明文件。
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考試當天均需攜帶正本供查驗,
查驗無誤後始完成報到程序。
(2)以國外學歷報考者需繳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查驗之
畢業證書及其中文譯本 (如尚未查驗應先自行翻譯成中文)。
(3)應屆畢業生,若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請填寫「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
(4)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5)以上證明文件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故意登載不實或證明係偽造、變造者,
撤銷報名資格,報考者並自負法律責任;證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本中心得不受理。
三、甄選方式:
1.資格審查結果將由本中心專函通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2.通過初試者,擇優進入複試。
3.初試:
(1)指定獨奏樂曲:胡琴《第四二胡狂想曲》、琵琶《花木蘭》,
曲譜請自行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
(2)自選曲目1首,曲長不得超過5分鐘,請自行決定刪減部分。
(3)視奏:五線譜、簡譜各1首。
4.複試:
(1)指定合奏片段:104年7月7日公告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曲譜請自行下載。
(2)甄選委員現場即席提問,應考人即席回答或演奏。
(3)得自備個人過去演奏實績佐證資料以供參考。
(4)報考胡琴者,請自備二胡(如可以演奏其他拉弦樂器更佳,如板胡、京胡,樂器自行準備)。
(5)報考琵琶者,請準備琵琶(如可以演奏其他彈撥樂器,請自行準備)。
肆、甄選日期:
1.初試:(1) 胡琴104年7月6日 (2)琵琶104年7月7日。
2.複試:7月8日,時間另行通知。
如甄選當天遇颱風或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則本次甄選另行擇期辦理,
辦理日期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布,不另行通知。
伍、甄選地點: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臺灣國樂團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國家戲劇院5樓)
網址:http://nco.ncfta.gov.tw
陸、應考相關規定:
一、應考須知(含甄選日期、流程)於104年6月29日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伴奏限以1人為限,得借用本中心臺灣國樂團鋼琴,標準音a=442。
三、本中心臺灣國樂團樂器僅供甄選場內使用,不提供甄選前練習使用,
應考人借用該樂器其成績表現不得歸責於本中心。
柒、其他事項:
一、證件(資格)審查表、履歷表及指定曲譜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
二、錄取名單於104年8月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告。
三、錄取人員將由本中心以專函通知並列冊候用,經通知應於規定時間內報到,
逾時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如報考人員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
四、本職缺錄取者試用期6個月,期滿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
五、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專業表演團體,部分工作時間需配合假日展演活動之安排,
未能配合者請勿報名。
六、視成績酌增備取各1名,候補期間6個月。
七、洽詢電話:02-2343-5252分機303 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