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立美術館116年春季實習申請資訊

 

一、高雄市立美術館115年8月25日高市美教字第11570231200號函。

二、實習日期:自116年1月19日(二)至6月4日(五)。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

三、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實習總時數未達200小時或請假時數(含事、病假及曠職時數)累計達 64 小時以上,本館不發給實習證明。

四、申請截止日:115年10月31日前(郵戳為憑),請郵寄或親送至本館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並請於信封外加註為實習申請資料。

五、公告錄取結果:115年12月1日前公告該館官網:http://www.kmfa.gov.tw

六、申請文件如下:

(一)實習申請書乙份。

(二)就讀學校(含系所)發正式公函(請使用正確公文格式)予本館,或提供推薦函(推薦人身分不限)兩封,二項擇一。

(三)自傳(含實習理由等,格式不拘)。

(四)實習計劃書,含實習目標、項目、方法、期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