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臺北市政府青年局115年8月14日北市青職字第1153007844號函。
二、補助臺北市轄區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院校,於本市辦理職涯培力或創業主題課程、講座、論壇、策展、
市集或競賽等團體活動。
三、申請補助活動具公益性質之教育、文化、社會福利團體,以新臺幣30萬元為上限。
四、補助受理時間:
(一)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止:受理申請補助當年度2月至5月內辦理之活動。
(二)每年5月1日至5月15日止,受理申請補助當年度6月至9月內辦理之活動。
(三)每年9月1日至9月15日止,受理申請補助當年度10月至次年度1月內辦理之活動。
五、申請方式:檢附申請書、補助活動計畫書、團體或機構或法人核准立案證書影本(學校免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
迴避法補助案件自主檢核表及其他經本局指定之文件各一份,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
六、活動網站:https://reurl.cc/LQoMK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