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
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
115年度起核定之獲獎人始適用本次修正要點之獎勵方式。
二、
110年度至114年度核定之獲獎人尚未畢業者,其資料繳交適用修正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