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113年補助期間,依據旨揭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為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請各校儘速依據修正後作業要點,配合修訂校內彈性薪資相關規定。
三、如有疑義,聯繫窗口如下:
(一)一般大學:高教司魏小姐,電話:(02)7736-6713。
(二)技專校院:技職司楊小姐,電話:(02)7736-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