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國內訪問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自114年8月1日起,期間以6個月至2年為限。
二、被推薦人於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請本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三、辦理申請時,請貴機構被推薦人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之「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系統,輸入並傳送申請文件。
四、請推薦機構使用本會「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管理作業」系統,點選「專題研究計畫線上彙整/人社學者國內訪問研究類」,製作列印申請名冊,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五、有關本會補助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申請書及合約中須包括項目等相關資料,請至本會網站點選「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人文社會學者國內訪問研究方案」,並參考列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