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111年10月4日兩廳院人資字第1111001718號函辦理。
二、為培育表演藝術人才、結合學用合一,該場館持續規劃藝術行政實習專案,提供學生至本場館參與實務訓練之機會。
三、本案招募對象為研究所及大學部在學學生,實習期間自112年2月至7月,為期5個月。為鼓勵全程參與之實習生,該場館於實習期滿後提供每人每月新台幣6,000元獎學金。
四、招募作業將視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決定是否辦理,如有異動將公告於兩廳院官網,網址:https://npac-ntch.org/about/art-base-program/how-to-apply 。
五、檢附111學年度第二學期藝術行政實習「公開甄選辦法」、 「學校推薦函」及「實習計畫合約書」各一份,系所若有意願推薦學生參加,請於10月15日前洽詢該場館人資組 (電話:02-3393-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