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國立大學申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簡稱研究學院)作業期程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止相關訊息

說明:教育部前於110年6月30日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5133號函提供「創新計畫申請注意事項」予各校參考(諒達),為利研究學院審查及預算籌編,旨案申請作業時間修正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