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為培養傳統表演藝術人才之學府,其前身為復興劇藝實驗學校及國光藝校,歷經兩校合併、改制、升格,成為全國唯一依據藝術教育法實施藝術教育一貫制之學校。本校各學系依據傳統表演藝術專業人才培育理念及各專業特質,訂定各教育階段教學目標、課程與師資規劃、專業能力指標、專業實習課程內涵、展演創作等,以師徒傳習、專業適性、舞臺實踐、藝術涵養的教學理念,建立不同於其他表演藝術相關校院系所的教育特色,規劃實施12年、10年、7年一貫制學制之藝術專業學府。
本校現設有全臺獨一無二專業學系及劇團,包括:
本校不僅是臺灣唯一傳統表演藝術專業人才培育學校,同時肩負戲曲文化傳承使命,每年接受公私立文化與教育機構的委託,舉辦超過200個場次演出。師生齊心致力於傳統表演藝術的傳承、推廣、發揚,本著教學單位以傳承為主,以演代訓;展演單位以傳承、推廣為主,並與時俱進掌握市場展演脈動創新發展,足跡踏遍全臺各地的重要展演場館、公共空間、各級學校及民間單位,於社會藝文欣賞風氣的推動,與公民文化素養的提升,具有不可忽略的貢獻。
以下分別從人力結構、專業人才培育、相關藝術學校比較、資源與設施及經費等面向,完整說明學校現況。
人力結構

本校編制員額計有教師214人、職員62人、團員及技工友駐警148人,總計424人。現有員額計有教師107人、職員56人、團員及技工友駐警108人。另為因應學校校務發展需求,以校務基金聘僱相關行政工作人員20人。
近三年於最具優勢特色領域之專業實務人才培育情形
105至108學年度本校在推動特色專業實務人才培育方面,特別注重演出的實務學習與經驗傳承,以透過實習演出、累積經驗來印證所學,提升個人專業實力,有效銜接學生畢業後就業之路。近三年具體成果包括:推動全時實習、提昇學生專業技能輔導考證、建立戲曲教學助理制、推動創意展演計畫、拓展產學合作、創立青年實習劇團、推動策略聯盟合作、邁向國際舞臺散發光熱、鼓勵青年藝術文化外交、營造藝遊城鄉新體驗等10項。

本校自創校以來,即明確定位為臺灣傳統表演藝術的專業教育學府。以全國獨一無二的各個特色學系,建立在地表演藝術與傳統文化領域最重要的人才培育基地。多年來培育出無數優秀人才,謹將重要名單臚列如下:






本校為我國第一所十二年一貫制戲曲人才養成學府,以培育國家傳統戲曲專業表演人才為要務,與本校相同為藝術領域之學校有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前者設有美術、表演、設計、傳播及人文五個學院,後者設有音樂、美術、戲劇、舞蹈、電影與新媒體、文化資源等六個學院,各學院下設相關系所,並分別設有碩士及博士學位學程。
本校六系二團共同秉持培育傳統表演藝術工作者職志,以結合傳統戲曲精髓與當代社會脈動自我期許,在宏觀角度正視學校本身所處劣勢,方能發揮自身既有優勢,重塑學校在當代社會中,無可取代的獨特性,及發揮文化影響力的關鍵位置。茲就本校與相同領域之優、劣勢比較如下:

本校與相同領域學校優劣勢比較圖
106年本校執行「獎勵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教學卓越計畫」,提出「教師專業成長」、「拓展學習場域與視野」、「推動藝術教育課程革新」、「強化實習育成機制」及「建立美感教育基地」等子計畫,補助經額投入約1300萬元。
107、108年本校執行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新世代藝術工作者培育,提出「落實教學創新及提升教學品質」、「提升高教公共性」、「強化教學支持系統」等策略。
本校培育之專業人才,無論在基礎功底、專業技藝或展演實務經驗上,都有同儕學校所不具備的特殊性,期能於未來轉化為其在職場上的競爭優勢。面對臺灣整體教育環境的變化,本校校務發展面臨外在威脅,包括:
本校內在的問題包括校務發展困境、財務負擔沈重、教育(學)資源待精進提升等三層面,茲概述如下:
⑴小學、國中、高職、大學等四個不同學制,各有其法令規範要求,在校務運作、適用及協調上整合亟需專業之校務發展及規劃。
⑵兩校區(內湖、木柵)腹地均小,部分校舍、設備老舊,對於學系或各部級學制的配置,有待全面檢視調整,除了加強校舍興建設施改善之外,應更積極爭取周邊政府閒置用地,方能達到最佳效益。
⑶因人力極其有限,無法應付日益增加之業務需求,在校務研究、規劃及推動上,更顯捉襟見肘。
本校校務基金自籌收入,主要來自演藝收入及產學合作收入,除與經濟景氣依存性高外,因傳統表演藝術行業的非營利屬性,著重於傳承及推廣,無法高度量產及複製,因此本校自籌收入有限,財源不足,運用困窘。
⑴各學系專業行當分類多,必須以小班分組、師徒授課,師資鐘點費占學校經費偏高,唯預算經費低於基本需求,財務負擔沉重,無法遴聘大師級師資。
⑵傳統戲曲面對現代社會變遷,教師應再專業自我精進及創新教學或展演創作,才能與時俱進。
⑶表演藝術缺乏相關證照、競賽,傳統表演藝術更是,因此難以提升學生就業保障、市場競爭力及專業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