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秘書處「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協助社會團體及各級學校辦理或參加國際會議活動處理原則」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廢止
依據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9年11月16日北市秘國字第1093012662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