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三點
一、檢送「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三點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1份。
二、為簡化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之經費結報作業,凡本部補助研究計畫原始憑證實施就地查核者,申請機構向本部辦理研究學者人事經費結報之相關支出憑證,改依本部「補助經費原始憑證就地查核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免將原始憑證全數送本部辦理結報。
A096H0000Q0000000_108U0P002527_108D2005649-02.pdf
A096H0000Q0000000_108U0P002527_108D2005648-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