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本部補助技專校院推動創新創業計畫申請事 宜
一、本部107年2月8日臺教技(三)字第1070007566C號函諒達。
二、前函修正發布旨揭計畫補助要點,補助對象係具創意實作、創新育成場域及成效基礎之技專校院,鼓勵其延續發展為創新創業推動基地。補助計畫自107年1月1日起,分年
度補助,補助期間最長5年。
三、有意申請上開計畫補助之學校,請依補助要點規定並參照附件之範本格式擬具計畫書,於107年3月9日(星期五)前函送(郵戳為憑)本部,逾期、資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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