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106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姊妹校學生交換甄選事宜
一、 依據「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赴大陸地區姊妹校學生交換甄選要點」,辦理106學年度第1學期赴大陸地區姊妹校學生交換甄選,請鼓勵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大一、大二在學生踴躍提出申請。
二、 有意申請之學生請檢具下列表件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
(一) 申請表一份。
(二) 前一學期成績單一份。
(三) 家長同意書。
(四) 身分證及學生證之正反面影本各一份。
(五) 本校研修計畫書一份(格式不拘,1000 字以內)。
(六) 申請交換學校申請表(或推薦表)。
(七) 代表個人專業成就的作品(論文、演奏會、演出片段影片均可)。
三、 獲選學生於106學年度第1學期須繳交本校學雜費,不需另付對方學校學雜費,住宿費則依各校協議內容為主;惟簽證、保險及生活支出等開銷則需自付。
四、 交換學生需於回國後一個月內繳交心得報告1份(3000字以上,照片5張以上,解析度150dpi),並配合本校辦理學生交換心得分享會。
五、 申請名額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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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地區 |
學 校 |
名 額 |
費 用 |
交流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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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
北京 |
中國戲曲學院 |
3-6名 1.京劇系(含京劇器樂與京劇表演) 2.導演系 3.舞臺美術系 (每系限招2人,每個專業、行當或器樂種類限招1人) |
需繳交本校學雜費 自行負擔旅費 住宿費 生活費 辦理手續等相關費用 |
2017年秋季班入學,交換一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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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上海戲劇學院戲曲學院 網址: |
1-2名 1.戲曲表演 2.戲曲導演 3.戲曲音樂 |
需繳交本校學雜費 自行負擔旅費 住宿費 生活費 辦理手續等相關費用 |
2017年秋季班入學,交換一學期 |
請學系將系務會議審核推薦優先順序之申請學生名單及申請表件,於2017年3月14日(二)前,交由研究發展處彙整。若有任何問題,請與研發處承辦人聯繫,校內分機1146。
※ 中國戲曲學院住宿費:一學期約400元人民幣。
※ 上海戲劇學院住宿費:一學期約600元人民幣。
※ 以上皆為去年價格,若校方調整,則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