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檢送「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注意事項」

一、為使學生提早體驗職場,建立正確工作態度,並提升學生專業技能及就業能力,本部近年來鼓勵學校各系科可依其屬性與發展特色,對應核心專業能力及推動專業實務學習,辦理校外實習課程,以儲值未來就業人才,減少學用落差。
二、為維護實習學生權益,學校應設立實習委員會,督導學校辦理校外實習事宜,另有關學生校外實習時數、實習期限、實習內容、實習薪資或獎助學金、實習內容、保險、休假方式等相關規範,應明確於實習合約中訂定,並確實依據實習合約書執行。依據該實習合約,學校亦應於實習中指派教師以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訪視實習機構,瞭解實習合約執行情形,並輔導實習學生,使實習生獲得良好之適應及學習,同時應教導學生正確的職場態度與倫理。
三、為確保學生校外實習相關權益,本部擬訂「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注意事項」,請各技專校院納入辦理實習課程之規範及檢核標準,以確實保障實習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