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辦理「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補助案申 請表」

一、本案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100萬元整,自即日起至104年7月10日(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申請者須檢具申請書、計畫書等資料各一式10份及電子檔光碟一片。
二、檢附補助案1份,申請表可至本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下載專區>文創影視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補助申請書及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