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主持人必須在申請機構內整合既有團隊,提出整體的規劃,每一申請機構限申請一件。
二、本計畫由本部邀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依審查重點綜合考量申請機構之條件及本部預算後遴選出執行機構,未獲補助者,恕不接受申覆。
三、本部訂於104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時於本部2樓第13會議室舉辦說明會,有意申請計畫之機構請先填妥報名表後以e-mail報名參加(e-mail:yrshieh2@most.gov.tw)。
四、詳請參閱附件計畫徵求公告內容之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部人文司謝易儒小姐,電話:02-2737-7551,email:yrshieh2@most.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