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修正發布之「原住民族委員會推展原住民族影視音樂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要點」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本年3月2日原民經字第10400047602號函辦理。
二、本要點第8點規定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次年度計畫申請,惟本年度公告日已逾本要點所訂期程,爰本年度受理期間定於3月1日至3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