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104/03/05~104/03/13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公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或學院以上學校音樂系所畢業取得證書者(國外學歷請參照第九點注意事項)。
(三)未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33條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小提琴團員約聘職務代理人員1名 (約聘期間自本團通知報到日起至105年1月11日止,該留職停薪人員如提早申請復職時,約聘人員即須無條件離職) 擇優錄取,並酌增備取人員,未達樂團應具演奏標準者不予錄取。
工作地址 :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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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檢具文件)
參加考試人員一律採通信報名方式,請於本團網址(http://www.ntso.gov.tw/)下載報名表及管絃樂片段曲目,填妥資料並檢附學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後,寄至「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4年3月13日(星期五) 下午5時截止(以本團收件為憑)。 (二)報名文件:填具報名表一份,並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請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及二吋半身正面相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2.學歷證明文件。 資料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考試日期:104年 3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時開始。 ※視實際報考人數調整甄試日期。 考試地點:國立臺灣交響樂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