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蘭陽戲劇團《徵》製作組組員

蘭陽戲劇團徵才公告
職稱:製作組組員(但須先以實習團員實習試用三個月,期滿經依評鑑成績及表現決定等級及月薪)。
名額:正取組員1名,其得不足額錄取或備取若干名。
薪給:錄取並經試用三個月期滿,依評鑑成績及表現決定等級及月薪。實習團員試用期3個月,期滿依評鑑成績及表現決定是否晋升為正式團員或不予續聘,實習試用期間以薪等六等204(月薪新台幣23,215元)支薪。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104年3月16日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具一年以上表演藝術相關職務經歷者;
或高中職畢業,具二年以上表演藝術相關職務經歷;或曾在演藝
團隊從事舞台、燈光、音響、道具等製作工作,具三年以上相關
經歷者尤佳。
【2】無違反公務人員不得任用情事者。
【3】具有工作熱誠及敬業精神者。
【4】具燈光、音響、道具製作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5】具有表演演出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團製作組業務為主。
【2】本團臨時性演出需求。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2樓暨本團各表演地點。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於104年3月16日下午17點前將下列文件:
【1】 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 應屆畢業證書影本。
【3】 退伍令影本(無兵役義務者免附)。
【4】 履歷表(貼最近一年內一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暨舞台、燈光、音響、道具等製作工作相關經驗實績說明。
封妥後,封套外註明〖應徵製作組組員〗姓名、通訊地址暨電話,以
郵寄或專人遞送方式送達。條件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不
合格者恕不通知,所送報名文件不予退還。資格條件不符或未於期限
內送逹報名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收件地址:(26047)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2樓
連絡電話:(03)936-2542轉分機16 張小姐。
錄取圈核:由團長圈核錄取。
錄取報到:錄取個別通知,約104年3月報到。
備 註:俟本基金104年度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再行辦理人員進用簽約手續。